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于2022年11月1日印发《关于做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非现场检查清单等四张清单的制定发布工作,并将“四张清单”报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备案,我局已收到1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材料。通过编制“四张清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遂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局通过OA发送《遂溪县司法局关于要求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函》给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要求各涉企执法单位于2021年11月2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的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和2022年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报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经收集,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已报送资料。
遂溪县司法局
2023年5月30日
遂溪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