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大道与遂溪大道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7-08 点击数:- 分享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关于湛江大道与遂溪大道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的函 环建函[2022]21号 2022-07-01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广东湛江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1359002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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