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湛江茂筑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湛江茂筑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1359002388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茂筑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湛江茂筑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5333.33㎡,建筑面积 1265.68㎡,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室、宿舍、厨房、料仓、储罐区及搅拌楼等。项目设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普通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混凝土9万吨。项目总投资6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上料仓设置在全封闭的史料料仓内,上料仓产生的粉尘静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筛分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18高排气筒排放;沥青诉讼系统和搅拌系统全过程封闭,卸料系统采用密闭管道收集至沥青烟处理系统,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放、装卸作业时产生扬尘在权封闭料仓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筒仓顶配套无动力滤芯除尘器,筒仓呼呼吸口粉尘全部进入无动力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搅拌楼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经楼顶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直接对外排放;项目初期雨水有明渠收集至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废石料收集后,定期交由石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除尘装置的粉尘捕集物和初期雨水沉淀物交由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质检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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