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领会国务院、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栏目,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1年,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130条,微信推送信息1400条,公开的信息内容涵盖县领导政务活动、发展规划、财政信息动态、经济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民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份,并同步配套政策解读,均已全部主动公开。二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1宗,其中依托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109宗,邮递申请12宗,主要涉及主要涉及自然资源、财政信息、土地规划使用、生态环境、工程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信息。三是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持续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开设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等栏目,收集群众的留言意见,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人民网,累计承办答复“网民给省长留言、市长留言”共10宗,完成市级留言指派395条,完成县政府网站留言500条,及时回应网民关注关切。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等文件要求,在做好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同时,编制完成了我县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专栏公布,加强了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不断加强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进行集约整合,将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经统计,我县共有21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其中县级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县级部门、镇级微信公众号12个,县级部门微博3个,其他5个,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监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控信息发布,加强日常监管,并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保障信息更新及时,确保政府信息查阅便利、内容丰富、普及面广。六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牵头落实的政务公开事项,同时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发挥好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例如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人员配备不足,推进力度不大;部分政务公开内容还有待优化提高质量;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还需强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深入、形式单一,没有很好利用图文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的方式进行深度解读;政务公开承办人员的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公开程序的严格性以及工作机制的协调性等方面做得不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问题,我县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新《条例》的研究与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更新和服务功能整合优化,从而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同时,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抓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通过图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